问题由提出到分析探讨,最终必定要解决。我们探讨了翻译的本质特征,也就是弄清了翻译的概念的内涵。概念无非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的或本质的)的思维形态,而本质特征是某事物具有决定性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则是某事物派生的特有属性;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可由前者推导出。明确概念内涵的重要方法是给概念下定义,而定义是揭示概念的逻辑方法。
我们欲采用普遍适用的实质定义法,它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实质定义中又选其种概念中揭示事物本质的实质定义,采用的方式是属概念加种差,即:
种概念=属概念+种差
据此,我们给翻译下的定义是:
翻译是译者将原语文化信息转换成译语文化信息并求得二者相似的思维活动和语言活动。
在翻译这一概念中,属概念是“思维活动和语言活动”,“译者在求似的过程中将原语文化信息转换成译语文化信息”是种差,即是“翻译”这一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规定性,二者结合起来,形成揭示翻译内容的下定义项。
这一概念明确了:
1)翻译是有译者参与的活动;
2)翻译是一种语际转换活动;
3)翻译转换的对象是文化信息;
4)翻译是在译作与原作间求似的过程;
5)翻译是一种思维活动;
6)翻译是一种语言活动。
说翻译是有译者参与的活动,一是反映了迄今为止的翻译主体,为翻译中许多人为的现象找到主观根源,许多翻译现象在思维上在语言上说不明、道不清,原因是译者的主观意识的干预,如删除某部分,阐释某部分,或编辑某些部分等等。二是限定了翻译仅指转换过程是通过人脑这个意识黑箱的翻译活动。三是便于理解翻译的所有形式,如将口译纳入翻译最大类概念中考虑。
说翻译是一种语际转换活动,明确了翻译的性质和外延,在翻译领域翻译不再指其操作者(译者)及其成品(译作);同时避免了国内外有的学者将翻译概念泛化的趋势,如认为数码间的转换、人工语言的转换、本族语古今转换统统都纳人翻译概念中,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
说翻译转换的对象是文化信息,是对翻译对象的明确。翻译是文化交流的桥梁,其最根本的价值在于文化传播,整个过程以此为目的,也就好处理和理解翻译过程中的种种变化,也为翻译中的变化(如以原语文化为归宿和以译语文化为归宿)找到行动的依据。
说翻译是在译作与原作间求似的过程,着眼于缩小译文与原文的距离,反映了翻译的内在规律不是“忠、信、等”,而是译作与原作间的“似”。这是对翻译客观规律的揭示。另外,这一特殊规定性还为另一种翻译现象——翻译变体——提供了理论解释。
说翻译是一种思维活动,是对翻译语言学派理论的一种有力补充,许多翻译现象仅从语言学角度无法说清,从思维学角度一凿即破;同时,既然翻译是人的活动,就少不了人的思维活动,这一属性也是对翻译奥秘的全面的尝试性的揭示,尤其是对译界反复申辨的“翻译是一种创造活动”的有力佐证。本属性和第一属性属于对翻译主体的研究。
说翻译是一种语言活动,本书只是作了一些描述,也有助于读者形象地了解翻译的语言过程的图示。
杨宪益先生1980年接受澳大利亚《半球》杂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你在从事翻译工作,你就得竭尽全力去做,把原文的意思用另一
种语言表这出来。你必须找到一个大致相近的译文,但它又必须是确切的,尽可能使译出的意思接近原文。”(见王佐良,1989:83)这种现象在翻译界也可找到例证。1992年在海峡两岸外国文学翻译研讨会上,香港的张南峰提出过“原文不是一切”的主张,认为翻译时译者追随的不仅仅是原文,还要兼顾其文化因素,如文化背景、接受对象等,翻译的目的可以不同,价值判断的标准可以不一,不必追求最大的等值关系;而台湾的林耀福则认为“原文就是一切”。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的袁可嘉认为有一般的翻译和特殊的翻译。特殊的翻译可以因社会因素、读者因素、译者因素等用特殊的方法处理,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不是翻译。一般的翻译应该忠实原著(见张小军,1993)。
因此,我们认为在翻译本体论中,对翻译定义有狭义的,也有广义的。从翻译的内在规律上讲,讨论原作与译作的“似”的层次关系中,至少是“极似”才可算是对全译的要求,而其他层次(很似,相当似,较似,有些不似,比较不似,相当不似,很不似,极不似)的翻译活动则属于广义翻译名下。所以给出两种翻译定义,一个是窄式的,一个是宽式的。
窄式翻译:翻译是译者将原语文化信息转换成译语文化信息并求得风格极似的思维活动和语言活动。
宽式翻译:翻译是译者将原语文化信息转换成译语文化信息以满足读者特定需求的思维活动和语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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